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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情系民生、勤政廉政”演讲比赛的通知

各县市区纪委、监察局,市直各单位纪检组(纪委):
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以“情系民生、勤政廉政”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》,经市纪委、监察局研究,决定在全市范围举办“情系民生、勤政廉政”演讲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演讲内容
演讲比赛以“情系民生、勤政廉政”为主题,宣扬关注民生、重视民生、保障民生、改善民生及勤政廉政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。
二、组织形式
演讲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阶段。初赛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市直机关纪工委组织安排。在初赛的基础上,各县市区各报一名选手,市直机关纪工委报三名选手共九名选手参加决赛,决赛将于6月底举行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三、相关要求
1、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演讲比赛,认真做好初赛工作。
2、演讲要求脱稿,内容积极向上,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。
3、各地各单位要对参赛选手的演讲材料进行审核把关,并将参赛选手名单和演讲稿(含电子版)于2008年 6月20日前上报市纪委宣教室。联系电话:8126432,联系人:张华志,电子邮箱:hbxnjwxjs@163.com

 

咸宁市纪委宣教室
2008年5月19日

 

 

 

 

三、比赛规则
比赛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选手上场顺序,演讲时间限定为4至5分钟,演讲者必须使用普通话,比赛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然后取其余分的均值为选手最后得分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,按得分多少确定获奖名次。比赛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,并进行颁奖,本次比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。个人奖设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二名,三等奖三名,组织奖二名。
四、评分标准
本次演讲比赛满分为100分,具体标准为:
1、演讲内容贴近主题,突出思想,积极向上。(30分)
2、普通话标准,语言流畅、语速适度,动作得体恰当。(15分)
3、感情真挚,有激情,有说服力和感染力。 (15分)
4、仪表端庄、表情自然,举止大方。(15分)
5、站立式脱稿演讲。(15分)
6、时间控制。(10分)

咸宁市监察局
2008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