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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宁市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
30周年书画、摄影作品展实施方案
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,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周年。为反映我市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奉公、勤政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,展示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年来的经验和成果。经市纪委、监察局研究,决定在今年10月举办咸宁市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周年书画、摄影作品展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为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,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,进一步促进廉政文化交流,使反腐倡廉教育形式更加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收到好的教育效果。
二、作品主题
以反腐倡廉为主旋律。书画、摄影作品要充分体现和真实反映全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、爱岗敬业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宽厚、拒腐守廉、为民便民、服务高效等方面精神风貌及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年来的经验和成果。
三、组织机构
本次书画、摄影作品展由市纪委、监察局主办,市文联、市美术家协会、市书法家协会、市摄影家协会协办,金叶书画院承办。
四、作品形式
以书法、绘画、美术和摄影作品为主,提倡风格多样。书法、绘画作品尺寸以四尺为主,不超过六尺,草书、篆书、篆刻作品应附释文。漫画作品尺寸统一为50cm×60cm,黑色、彩色均可。摄影作品要求为10寸精放片。所有来稿作品不需装裱制作,但要附简短的文字介绍。
五、具体要求
1、本次参展作品在全市范围内征集,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认真组织优秀作品参展。各县市区报送的作品不少于20件,市直各单位报送的作品不少于2件。届时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审的优秀作品将入选《咸宁市廉政文化建设书画、摄影作品选集》。
2、作品要求立意新颖,构思巧妙,语言精练,寓意深远。
3、主办单位对送展作品拥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的权利,作品展后不退。
4、本次征稿从现在起至2008年8月30日止。
5、参展人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,参展作品送至市纪委宣教室,联系人:张华志,联系电话:0715-812643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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